以案说险:尊重消费者投保意向,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案例介绍】
2024年6月黄先生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申请犹豫期退保,当天是保单犹豫期的最后一天。由于黄先生年纪较大,不懂线上操作,且目前不在投保的城市,无法到柜面办理,需要协助。柜面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客户,通过电话方式指引黄先生在微信上完成犹豫期退保操作。办理完毕后,客户对公司柜员的专业和服务表示赞许。
【以案说险】
1.投保人在收到保障期为一年期以上的保险合同并签收回执之日起可享有15日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在保险公司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后,保险合同即被解除,自始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2.保险消费者应在犹豫期内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充分考虑所购买保险产品的险种、期间、保险责任等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对所购买保险产品不满意的,可在犹豫期内退保,避免产生损失。超过犹豫期退保,只能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退保金额可能大大低于所交保费。
3.上述案件中,黄先生在投保后觉得产品不适合自身需要选择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享有全额退保的权利,保险公司维护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以上由阳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供稿)